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6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6〕95号)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2年以来立项、研究期满但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均须参加本次结题。此外,研究期限未满但已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也可申请本次结项。
二、结题材料
(一)纸质材料
申报材料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3)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一款准备。
1.项目《申请评审书》、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项目任务书》《中期检查报告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变更申请表》《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无变更情况的无需提交《变更申请表》。
2.提交项目成果的主件及附件(含成果扫描件、核心论文检索证明、奖励证书、政府采纳证明、推广应用介绍等)时,需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报告书。报告书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规定,保证科研经费使用合理、高效。
4.结题所需的其他材料。
请于12月11日前,提交以上所有项目结题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至本科生院教学发展与研究中心(行政办公楼104室),其中《结题报告书》(附件4)中的经费结算表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至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学校部门意见和学校审核意见由本科生院统一审核盖章,逾期不予受理。《汇总表》(附件5)须同时报送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81662@hainanu.edu.cn。
(二)网上提交
本次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项目负责人须在12月25日取回盖章后的纸质材料后,登录海南省高校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124.225.62.14),依次进入“任务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已立项)→结项申报”,提交《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及相应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实物、专著、教材等无法直接上传的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件上传。网上提交须在12月30日前完成,且上传系统的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三、结题要求
(一)已到结题期限、既未结题又未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按撤项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同类课题。
(二)请对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认真核实材料,把好质量关。不符合结题条件的不予报送,弄虚作假的将严肃处理。
联系人:齐恩鲁 联系电话:0898-66279089
电子邮箱:181662@hainanu.edu.cn
附件:
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6〕95号)
2.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2022-2025)(仅供参考)(通过OA发送)
3.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4.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5.海南省高等学校教改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