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声誉和广大考生切身利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6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由本科生院牵头,会同学生工作部、保卫处、校医院、档案馆、信息化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各书院具体落实。具体分工详见《2026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分工表》(附件1)。
二、复查对象
2026年入学本科新生〔包括2026年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并于2026年办理恢复入学手续的学生、休闲体育(3+2)专业2026级学生、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三、复查时间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时间贯穿整个大学期间。集中复查时间为2026年9月份。
四、复查内容
(一)照片审查:按照录取电子照片(迎新系统)、录取通知书照片、身份证照片和报到考生本人“四对照”的原则进行比对,其中录取通知书、纸质档案材料(高考报名登记表、考生报考志愿表、考生体检表)和录取电子照片是同一张照片。
2026年我校将继续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对每个入学新生进行人脸识别。新生报到后,由各书院辅导员通过信息化服务中心开发的新生身份核验微信小程序,使用手机对新生现场照片进行采集和比对,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新生身份核验。此项工作由各书院负责落实,本科生院招生中心、学生工作部协助,信息化服务中心负责技术服务。
(二)证件审查:查验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原件材料上的文字信息与电子档案(新生报到注册系统)的内容是否一致,主要复查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省区等信息。
(三)高考加分资格证明、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资格材料复查:一是有高考加分的新生(本科生院招生中心提供名单),须提供高考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二是海南省、贵州省国家贫困专项及海南省地方贫困专项录取的新生(本科生院招生中心提供名单),须提供当时申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上报本科生院招生中心存档。
(四)档案复查:一是要确认新生是否有纸质档案,材料是否完整。纸质档案一般包括高中学生学籍表(或毕业生登记表)、党团材料等;二是检查纸质档案内的相片、身份证号、姓名、考生号、省区等信息是否一致;三是考生高考体检表、高考报名表登记表、高考体检表是否齐全。

(五)户籍复查:对迁户新生的身份证、户口迁移证进行核查,并提交核查报告。
(六)体检复查: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体检存在问题的新生提出处理建议,并提交新生体检报告。
(七)专业复测: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学校相关要求,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新生需开展入学专业复测,上述测试工作由相关学院组织专家具体实施。
(八)前置学历资格复查:核查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新生是否获取海南大学2026年本科应届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休闲体育(3+2)专业的专科阶段毕业证书原件。
(九)港澳台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核查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身份证件原件。
五、复查结果及处理
(一)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二)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三)复查工作结束后,对保留入学资格、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另外发文。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一年(征兵入伍的新生保留入学资格至退伍后两年),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报生源地省招办。
(四)复查结果公开。公开新生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情况。
六、复查要求
(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因重视不够、责任不明、组织不力、核查不严,致使冒名顶替等不合格新生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书院严格落实参与各项工作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本科生院招生中心保存相关材料以备查。
(三)对于延期报到的新生需重点复查,对在校期间提出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学生,各书院和保卫处应进一步复核,严格把关。
(四)各书院对于未报到的考生要逐一电话联系,了解未报到原因,并做好记录。为提高报到率,各书院需会同学院对申请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及家长做好入学报到的思想动员工作。
(五)各书院组织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填写《2026级本科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附件3),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填写《2026级本科新生放弃入学资格申请表》(附件4),报本科生院招生中心审批。
(六)各书院在复查工作结束时,应认真做出总结,填写《2026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于9月30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含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校本科生院招生中心(办公楼109室),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 bkzs@hainanu.edu.cn。
联系人:陈阳;联系电话:0898-66271511。
七、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投诉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898-66266469。
举报信箱:bkzs@hainanu.edu.cn。
来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本科生院招生中心,邮政编码:570228。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898-12388。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