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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2026.05
关于做好2026届普通本科学生毕业、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5.18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6届普通本科学生毕业、学位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说明

(一)毕业、学位审核主要依据:

1.毕业生就读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2.《海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修订)》海大党政办〔2024〕49号)

二)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调整重点注意事项:

1.2026届毕业生的学位授予依据《海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修订)》(海大党政办〔2024〕49号)执行;

2.补授学士学位授予程序

(1)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只因外语水平未达到学校要求 暂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如在离校后外语水平达到学校要求者,可向学校申请补授学士学位,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授予学士学位。

(2)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未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而暂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如在离校后已取得与本科专业相关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可向学校申请补授学士学位,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授予学士学位。

学院审议委员会必须对学生的毕业和学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科学性负全部责任,杜绝报送的材料中出现有不符合审核条件学生的情况。若学院所上报的材料中出现重大责任问题的,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毕业、学位审核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学院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上述文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执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院根据审核结果填报相关表格,具体格式见附件。所有报送的材料,若无特别说明,均为纸质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均要求有教学秘书及学院领导(涉及学位的应由学院审议委员会主席)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审核前准备工作

一)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各毕业班专业执行计划、学生学分修读完成情况等信息,通知学生对其修课、成绩等情况进行确认。

1.根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对每个预计毕业生已修读的课程情况进行核查,学生已修读的课程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其学籍所属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并告知学生相应专业各类课程应修学分、学生已获得学分、是否修够学校要求的毕业最低学分等信息。如学生未修够相应专业毕业要求最低学分的,则应告知学生所缺学分对应课程的课程性质、分值和处理措施;

2.检查学校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中记载的已获得学分、每门课程的成绩及学分绩点是否完整准确,统计好学生至今仍未获得学分的课程的相关信息;

3.检查学生第二课堂学分是否准确且是否达到毕业要求;

4.检查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是否达标;

5.检查学生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含换算成绩)

(二)毕业班学生应认真核对以下个人基本信息:

1.学校教学一体化服务平台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的毕业生图像信息和个人学籍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3.着重核对毕业照片、学号、姓名、性别、学院、专业、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入学日期、毕业日期、学制等信息。如发现信息缺失或错误,应及时向学院反馈;

4.如因学生个人未能及时核对造成信息有误,导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签发及学历、学位网上注册信息不准确等问题,由学生个人承担责任。

202662日前,任课教师提交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其他涉及到毕业班学生的课程如已完成考核的,任课教师也应在此日期前提交课程成绩。

三、审核要求

学院在开展毕业、学位审核时,应对学生的所有信息进行审核。具体审核内容如下:

审核时间:202664

(二)审核范围:已修够毕业要求学分的学生,未修够学分的学生本次暂不提交。

毕(结)业资格审核

1.审核学生是否修够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学分;

2.审核学生是否修够第二课堂学分

3.审核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是否达标

4.审核学生是否缴清相关费用

5.审核受留校察看处分学生的留校察看期是否届满

6.结业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由学校安排补考或重修

7.学习年限已达到学校规定最长修业年限的学生,本次必须审核。除本学期经批准已修读的课程外,学院不得再为其安排考试

)学士学位资格审核

1.各学院要召开学院审议委员会会议,对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资格认真审核,并撰写会议纪要。对因特殊情况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会议纪要中写明每名学生的应得票数和实得票数。学士学位审核内容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审核学生是否已满足毕业条件

2审核学生外语水平是否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2.往届生申请补授学位的,参照《海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修订)》(海大党政办〔2024〕49号)中关于补授学士学位的条款执行。

(五)各学院20266月417:40前审核材料(详见附件)报送本科生院教学运行服务中心审核材料应由经办人员、学院领导学院审议委员会主席、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上报。同时,将上述所有附件材料电子版所有文件压缩打包,并以XX学院20266月毕业学位审核材料命名)发送本科生院教学运行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由学院承担相应后果。

、其它事项

(一)本通知中的毕业、学位审核条件仅针对2026届毕业学生,往届学生仍按其所在年级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审核。

(二)各学院应将学生的毕业和学士学位审核结果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结业的学生通过重修、重考相应课程后,达到毕业要求,申请换发毕业证书并经学校审核同意的,学院在发放其毕业证书时,应当先收回该生的结业证书方可发放,所回收的结业证书交回本科生院。

(四)打印学生学籍卡、成绩单(含英文版),由学院领导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及本科生院公章,按档案馆要求整理完毕后,送学生档案馆。

(五)各学院在报送学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材料后,应对本学院毕业生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归档,相关材料须妥善保管以备核查。欠费生的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院应将学生的预审核结论和成绩单、学籍表等重要审核依据按学校规定格式制作并打印备案。


附件请前往学院教务办领取。


附件:

1.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审议委员会审核结果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审议委员会审核名单

4.辅修专业辅修学位审核表

5.颁发各类证书统计表

6.结业学生待修课程清单

7.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

8.往届生补授学位申请表

9.毕业与学士学位审核工作承诺书

10.毕业和学士学位审核材料报送清单

11.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欠费生)




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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