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6年3月普通本科学生毕业、学位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材料报送时间和报送要求
(一)各学院根据审核结果填报相关表格,具体格式见附件,于2026年3月20日11:40前将审核材料报送本科生院教学运行服务中心。若无特别说明,均为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均要求有教学秘书及学院领导(涉及学位的应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逾期不再受理,由学院承担相应后果。
(二)本次毕业和学士学位审核,如果学院无符合上报条件的学生,学院应另行提供书面报告,需经相关工作人员和学院领导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审核要求
本次审核具体要求参照《关于做好2025届普通本科学生毕业、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25〕33号)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中的毕业、学位审核条件仅针对2025届毕业学生,往届学生仍按其所在年级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审核。
(二)各学院应将学生的毕业和学士学位审核结果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结业的学生通过重修、重考相应课程后,达到毕业要求,申请换发毕业证书并经学校审核同意的,学院在发放其毕业证书时,应当先收回该生的结业证书方可发放,所回收的结业证书交回本科生院。
(四)打印学生学籍卡、成绩单(含英文版)。由学院领导签名、加盖公章后送学生档案馆。
(五)各学院在报送学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材料后,应对本学院毕业生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归档,相关材料须妥善保管以备核查。欠费生的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院应将学生的预审核结论和成绩单、学籍表等重要审核依据按学校规定格式制作并打印备案。
附件:
1.毕业生毕业、学位资格审核表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审议委员会审核结果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审议委员会审核名单
4.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申请表
5.结业生换发毕业证汇总表
6.毕业、学位人数统计表
7.毕业、学位授予情况总结报告
8.辅修专业审核表
9.各专业颁发各类证书统计表
10.结业、肄业学生汇总表
11.毕业与学士学位审核工作承诺书
12.毕业和学士学位审核材料报送清单
本科生院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