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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教学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海大教〔2014〕53号)
日期:2014.07.11 点击:

城西校区管委会、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城西校区功能调整要求,经研究制订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教学档案移交工作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有关单位务必安排人员负责教学档案的移交工作。

2.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对所有教学材料应按专业分年级分学年进行造册,移交时根据造册清单进行。

3.请各有关单位对尚未有明确保管时间的教学档案材料应予以妥善保管,不得进行销毁处理。

4.行政管理专业及专科专业的教学资料,如未明确要求外则暂保留在城西校区管委会。

5.本通知中如涉及到相关学院教学管理中需要使用的材料未在本通知中明确的,由应用科技学院(城西校区)与相关学院协调处理。

//www.hainanu.edu.cn应用科技学院教学档案移交表

//www.haina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