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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的通知(海大教〔2014〕24号)
日期:2014.04.25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了全面掌握我校教学实验室的基本情况,切实加强实验教学环节,保障实验教学投入,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教学实验室管理,学校决定核查教学实验室的基本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海南大学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调查情况表》(附件)

二、填报要求

1.本表主要调查学校教学实验室建设利用情况;

2.本表须相关学院和承担本科教学实验的公共实验室填报;

3.如某教学实验室(分室)本学期开设多门实验课程,须分项填写。

4.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报有关情况,经审核无误后,在5月4日前报送电子稿和纸质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次调查工作是学校领导督办事项,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联系人:潘学松、梁玉玮

联系电话:66293251

报送地点: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楼114室)

邮箱:panxs@hainu.edu.cn;84065371@qq.com 附件: 《海南大学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调查情况表》

//www.hainanu.edu.cn附件: 《海南大学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调查情况表》

//www.hainanu.edu.cn